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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东南通报5起扶贫领域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信息发布者:mrtpytp
    2019-07-21 11:03:29   转载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1.从江县秀塘乡党委书记潘明学、原副乡长田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问题。2017年,从江县秀塘乡计划将下敖村列为脱贫出列村,该村实有122户49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51户223人,历年来共脱贫46户216人,返贫4户19人,尚有贫困户9户26人,实际贫困发生率5.2%。为实现年初脱贫目标计划,分管扶贫工作原副乡长田饶带领乡扶贫工作站负责人向乡党委书记潘明学汇报:“为将下敖村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只有虚增户数和人数来降低该村贫困发生率”。潘明学听取汇报后,没有表明意见。最终,下敖村虚增了127户524人,使全村基数变为249户1020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为2.5%,并将该数据报送至从江县扶贫办。从江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督促检查组发现了该问题,并及时反馈县扶贫部门予以纠正。2018年4月,田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7月,潘明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镇远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舒秀忠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问题。舒秀忠在结对帮扶尚寨乡律令村腊溪组成某某户期间,2019年2月28日,接到尚寨战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部署的有关整改工作任务,舒秀忠仅口头督促结对帮扶户自行完成。2019年3月3日,在既未亲自参与,也没有实地核查整改效果的情况下,就将问题已经得到全面整改的书面报告报至战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不严不实。2019年5月,舒秀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台江县发改局干部邰文官在负责生态移民搬迁建房项目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问题。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邰文官在方召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负责完善2012年度方召乡生态移民搬迁建房项目的相关材料,其在明知邰明智、宋兴国、田文志、张学正、万剑、刘文清等6户没有实际参加2012年度方召乡生态移民搬迁建房项目以及吴通林、杨帆、姜海军3户不符合生态移民要求的情况下,仍然完善上述9户的生态移民“一户一档”材料,并虚报工作进度,伪造项目验收材料等,致使7人违规享受国家生态移民补助及危房改造补助,导致国家经济损失46.82万元,2019年4月,邰文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三穗县八弓镇财政所所长石涵不认真审核农危改对象、指使他人提供虚假材料问题。2016年底,石涵在对八弓镇蜜蜂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审核时,在未户户见面和实地审核的情况下,就组织蜜蜂村村干到镇上完善“一户一档”材料,致使4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领取补助2.852万元。2018年初,该违规问题在审计中被发现,石涵便要求蜜蜂村原村文书在村级评议会议记录上补加3户违规农户的名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2018年5月,石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雷山县西江镇乌高村村两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敷衍塞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8月,西江镇乌高村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再回头”工作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决定删除不合格农户7户,新增合格农户13户。由于乌高村上报的相关申请材料不符要求,未能通过镇扶贫工作站的审核,乌高村两委就在简单电话沟通后,以删减不合格农户0户0人,新增合格农户0户0人的结果再次上报,同时以扶贫系统关闭,信息无法更改为由向农户解释,敷衍群众,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乌高村支书顾永熙、村主任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会主任李子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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